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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后维持ZL201610890489.3号发明专利权有效

C114通信网   2021-10-03 01:27   阅读量:16174   

最近几天,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号为51362,专利号为201610890489.3,维持专利权有效专利权人为芯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效宣告请求人为罗小燕

罗小燕于2021年2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无效宣告请求,涉及专利为芯海科技的,一种低功耗电桥阵列信号处理电路,专利。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后,维持ZL201610890489.3号发明专利权有效。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现有技术整体上并未给出采用该区别技术特征的技术启示,也没有证据证明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该特征又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带来了有益的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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