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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范商品房信息公示,房地产中介公司等

东方网   2021-09-11 16:01   阅读量:9413   

广东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显示,该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给广州市各区住建部部门,市住房交易监管中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公司等本通知自10月1日起执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上述部门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买受人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减少因商品房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矛盾纠纷。

要求公布商品房销售信息,主要包括备案的商品房销售计划,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及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商品房销售进度控制表,不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等。

对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抵押项目,应当公示抵押权人的基本情况,抵押金额,抵押期限以及抵押权人同意出售抵押房屋的证明材料。

同时,《通知》要求,项目周边影响因素主要包括项目红线1000米范围内的油气库,危险品仓库等危险场所,项目红线100米范围内的高压线路,微波通道,无线通信基站等辐射源,建设道路,桥梁,隧道, 项目红线200米范围内规划的变电站等公共设施及其建设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可能影响业主利益或者可能引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认为的交易纠纷和业主投诉。

此外,还需公示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的公共配套设施的位置,包括垃圾分类收集间,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等垃圾处理设施,配电室,变电箱,变压器,供气站,公厕及化粪池,通信基站,物业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消防泵站,消防水箱,消防控制室,地下室通风口,轻型井,公交总站,肉类市场等。

业内人士分析,政府以文件形式对公示内容进行澄清,有利于实现购房过程中的信息对等,从而尽可能了解房屋信息,减少纠纷。

有广州房企人士表示,在之前的商品房销售中,有哪些是公布的,有哪些是不公布的,没有这样明确的方案要求,一些项目会不规范的运作,一些不利因素很容易导致售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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