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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我市购房政策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号文,调整海口市购买商品房和人才落户政策。
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家实施全球限购在外省无天赋者,须提供累计60个月社保或纳税记录方可在我市购买一套住房,落户条件为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定居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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