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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乡村振兴系列谈之二

中国网   2021-10-28 15:20   阅读量:10769   

乡村振兴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离不开农民的参与和支持。但在调研中,笔者遇到了一些乡镇干部反映,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很多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还存在“忽冷忽热”“干部干群众看”等现象。

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乡村振兴系列谈之二

推进乡村振兴是增加亿万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善治之举。部分地区出现“干部干群众看”现象的原因:一是一些地方把乡村振兴作为政治政绩工程,认识不到位。甚至有些地方干部和农民之间缺乏沟通,导致农民不配合和支持相关工作。乡村振兴已经成为农村干部的任务。第二,乡村振兴靠谁,靠谁的问题没有搞清楚。乡村振兴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农民、农业和农村地区。单玲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永德介绍,为服务茶叶和10多万亩晚熟柑橘等特色产业,单玲县建设了200多公里特色产业道路。在一些地方,建设乡村旅游示范点,吸引城市人出行是当务之急,但很多农民家庭却没能分享到乡村旅游带动的红利。

由于缺乏农民的参与,一些建设项目的可持续运行存在问题。目前大部分地方率先建设公共基础设施,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投入、乡镇投入和社会捐赠。很多干部担心一次性建成后,基础设施维护所需的可持续投资将难以为继,大量运维资金无法单独由财政承担。目前,农村薄弱产业还很多,有的没有基础,造血能力弱,集体经济实力弱。“工业大道建成后,我们村民每公斤水果至少要省下0.3元以上的二次转运费用,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再过几年,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等项目可能会年久失修,再次变得破败不堪。”此外,单玲县投资58亿元建设“本康大道”,将4个曾经被省定的贫困村有机连接起来,沿线贫困村大力发展养殖业和种植业,有力推动了沿线贫困村“脱帽”。此外,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一些村庄为了加快发展投入了大量的物力和财力,超出了建设项目的范围,加重了村级债务负担。。因此,乡村振兴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量力而行。

如何摆脱单纯依靠政府投入的模式?乡村治理中如何调动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的积极性?如何让产业效益服务乡村发展?所有这些问题都值得更多的关注和进一步的努力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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